德語簡介 德語(Deutsch)是一門語言,是德國、奧地利的官方語言,也是瑞士的4種官方語言之一。它屬于印歐語系下日 耳曼語族下的西日耳曼語。德語共同標準語的形成可以追溯到馬丁?路德(Martin Luther)的圣經(jīng)翻譯。德語是1億多人使用的母語(總計約為1.1億)。它最初在德國(Deutschland)、奧地利(?sterreich)、瑞士北部(Nordschweiz)、列支敦士登(Lichtenstein)、盧森堡(Luxemburg)、意大利南提洛爾(Südtirol, Italien),比利時(Belgien)的一小部分地區(qū),部分波蘭(Polen)地區(qū)和部分法國阿爾薩斯(Elsa?, Frankreich)地區(qū)內(nèi)使用。另外,在這些國家的殖民地(Kolonie)內(nèi),例如納米比亞(Namibia)擁有大量的說德語的人口(Deutsch sprachige Bev?lkerungen),在東歐(Osteuropa)的一些國家中,仍有少量的說德語的少數(shù)民族(Deutsch sprachige Minderheiten)。此外,蘇聯(lián)和羅馬尼亞等國的德國移民區(qū)、以及美國的賓西法尼亞州等地也有少數(shù)人使用德語。
德語分為高地德語(Hochdeutsch)和低地德語(Plattdeutsch)。高低德語是共同語,它采用了低地德語的某些發(fā)音規(guī)則,低地德語聽上去更象英語和荷蘭語。通用的書面語以高地德語為準。各方言之間的差異很大。高低德語和低地德語的語言分界線大致從德國西北部的亞琛起,向東經(jīng)過萊茵河畔的本拉特、卡塞爾、馬格德堡直到奧得河畔的浮斯騰堡,這條線以南是高低德語,以北是低地德語。
高地德語(Hochdeutsch)是西日爾曼語(Westgermanisch),主要通用于德國(Deutschland)、奧地利(?sterreich)、列支敦士登(Lichtenstein)、瑞士(Schweiz)和盧森堡(Luxemburg),也用于一些臨近的地區(qū),是現(xiàn)代德語的主體。高地指阿爾卑斯山(Alpen)和臨近的德國南部山區(qū), 在瑞士和盧森堡,“高地德語”一詞特指標準德語。
低地德語(Niederdeutsch)通常分為三大體系:
東低地德語(Ostniederdeutsch),包括柏林(Berlin)、梅倫堡(Mecklenburg)等地區(qū)所使用的東、西普魯士德語(Ost- und Westpreu?isch)都是東低地德語的一種。
低地薩克森語(Nieders?chsisch),例如北美賓夕法尼亞州(Pessylvania)的德裔群體所使用的門諾低地德語Mennonite Plautdietsch,不來梅(Bremen)、杜塞爾多夫(Düsseldorf)等地使用的北萊因-威斯特法倫州(Nordrhein-Westfalen)、下薩克森州(Nidersachsen)、石勒蘇益格-荷爾施泰因州(Schleswig-Holstein)絕大多數(shù)城市、以及荷蘭東南部(Südostniederlande)很多省的一部分。
低地法蘭克語(Niederfr?nkisch),包括標準荷蘭語(Niederl?ndisch)、比利時的弗萊芒語(Friesisch)(它與荷蘭語之國語”和大陸普通話之間的區(qū)別,例如大陸的“軟件”與臺灣的“軟體”,“信息”與“資訊”,亦即弗、荷雖然用詞不同,但對應(yīng)詞的發(fā)音相同)等,所以實質(zhì)上荷蘭語也是一種低地德語,只不過因為政治因素被獨立稱為荷蘭語。一般語言學(xué)家認為低地德語是一些獨立的語言,而不是德語的一些方言。低地德語在過去的一個世紀內(nèi)受到標準德語的沖擊很大。在德國北部地區(qū)仍廣泛使用低地德語。低地德語保存了日耳曼語族中一些比較原始的成分,它們與荷蘭語和古英語的共同點比同各類高地德語之間更接近。各類低地德語的發(fā)音通常比較柔軟,e:音和長音比較多。
瑞士德語(Schweizerdeutsch) 一般語言學(xué)家認為瑞士德語是德語的一個方言,它與施瓦本方言(Schw?bisch)比較接近。但瑞士德語的發(fā)音與標準德語的發(fā)音相差懸殊,以至于一般德國人聽不懂。瑞士德語的正體法與標準德語的完全一致,雖然在瑞士也有人利用瑞士德語的發(fā)音來書寫,但這種書寫方式不被正式承認。
官僚德語(Beamtendeutsch) 官僚德語是德國機關(guān)(Beh?rden)、法庭(Gerichte)等等使用的語言。理論上來說它是最標準的標準德語了。但因為官僚德語語句往往非常累贅(副句套副句等等),混有許多機關(guān)、法庭用的縮寫(Abkürzung)和引用法律(Gesetze),公報(Amtstexte)的條例,加上許多官話中的特用詞(比如火災(zāi)在官僚德語中不用一般人使用的 Brand 一詞,而用冗長的 Feuerereignis ,走火事故),許多教育比較低的德國人,或?qū)σ粋專業(yè)不熟悉的人往往也看不懂用官僚德語寫的公報或官方信件。
現(xiàn)代德語方言分為中部德語(Mitteldeutsch)和上德語(Oberdeutsch)兩部分,標準德語以中部德語為基礎(chǔ)。奧地利和瑞士的方言(?sterreichische und schweizerdeutsche Dialekte)屬于上德語。 德語語言區(qū)南部有比較多的方言如奧地利方言(?sterreichischer Dialekt)、施瓦本方言(Schw?bisch)、巴伐利亞方言(Bairisch)、黑森方言(Hessisch)、科隆方言(K?lnisch)、柏林方言(Berliner Dialekt)等。一般來說越向南方方言的發(fā)音越強硬,多短音,多a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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